本會未設有實體服務辦公室,通訊地址僅郵件收發之用,不提供臨櫃服務。 請各位會員多加利用email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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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會員,本公會於6月23日舉辦心理師發修法提案討論座談會,活動圓滿結束。 公會已將會員回覆意見及與會者提供的意見,彙整成紀錄,提供全聯會作為修法參酌意見。 若有其他意見,敬請回信給公會或是至<諮心三會對於心理師法修訂,為能廣泛徵詢意見,初步擬定之修法版本>之線上論壇表達您的意見: https://groups.google.com/forum/#!topic/twcpaforlow/APRJLdbJ8Us
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關注心理師修法事宜,與臺灣諮商心理學會合作,於桃園地區舉辦心理師法修法討論會,敬邀本公會會員或關注此議題者報名參與。 座談會結果,將會於 7/2 前彙整至全聯會。全聯會統一各地意見後,作為全聯會修法提案的參考依據,以便能於下個會期送交立院提案。因此,您所提供的寶貴意見,都可能攸關未來心理師法的修法方向。敬請各位會員報名參加,提供您的建議。
備註: 劉建國立委及黃昭順立委之提案版本,請至報名網頁下載 親愛的會員您好: 關於近日劉建國立委增修心理師法一案,上一會期並未完成一讀程序。 經與立委辦公室聯繫,全聯會將於下一次會期開議前與委員面對面討論諮商心理師版本的修法意見。 此案關乎全國諮商心理師執業權益,目前全聯會、台灣諮商心理學會及台灣輔導與諮商學會正在彙整相關意見,全聯會公共政策及法務委員會經初步討論後擬出諮商心理師版本修法建議案(如附),目前進入開始蒐集彙整大家意見的階段。 邀請各位會員參考建議案及給予回饋,
本會長期關注民眾心理健康及諮商心理專業發展,對於此次台北市街頭發生隨機殺童案感到遺憾與難過,也對後續社會大眾對心理健康觀念的混淆及精神疾病的污名化感到擔憂。從小燈泡媽媽對社會充滿愛的訊息呼籲、很多民眾自發性的前往哀悼追思、在網路社群引起各種不同觀點的討論,以及各界人士因此事件對心理健康及精神醫療的關注,本會認為社會需要更多對話來增加社會大眾、公部門及心理專業人士間的理解與互信。 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雄師大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所長徐西森表示,這次不幸事件值得省思。從心理健康議題,兒童安全問題,社會照護與互助體系,精神病患預警和安置,當事人母親和家屬與目睹者創傷諮商,以及相關立法修法等層面檢討,並研議相關政策和措施。學校宜加強情緒教育和生命教育,落實學生輔導法規範的三級輔導機制。對於高風險家庭的訪視介入和強制親職教育應盡速研議推動。媒體強化報導正向光明的社會新聞,強力監督社會安全網漏洞,促進全民心理健康與自助互助的生活環境。 危機創傷的關注、支持與介入為當務之急 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聯會發言人林萃芬表示,最嚴重的創傷經驗莫過於親眼目睹孩子被他人剝奪生命,不但失落的情緒最強烈,悲傷延續的時間也會比較長,父母會持續出現「潛伏性的痛苦」,常會焦慮、流淚,最常見的反應是充滿罪惡感,懊惱自己未盡保護之責,失去與孩子共創未來的希望。有時衝擊太過劇烈,也會出現身體轉化的症狀,例如:無力或癱瘓、顫抖等異常動作、發音障礙或口齒不清、麻木或感覺喪失等。 林萃芬關心的提醒,當家庭面臨重大危機事件,由於父母雙方都陷入悲傷中,有時候會無法從另一伴身上得到支持的力量,哀痛的家庭氣氛會形成壓力,也會改變家人原本的互動方式。因此,擁有越多越完整的社會支持系統,包括親人、鄰居、好友的協助陪伴,就越能調適危機。尤其是孩子的死亡方式不在預期中,對父母最具傷害性,需要的話,亦可透過心理諮商和宗教信仰來安定情緒。 社會救助與安全機制的強化為政府與全民的責任 修慧蘭常務理事表示,此事件一方面引出大家對環境的不安全感、或社會安全網漏洞的疑慮,但也引發大家的同理心,看到社會中充滿溫暖與關心的一面。修慧蘭建議對於社會中有高風險疑慮的個人或家庭,一方面要社會大眾相互關心或通報,更需要聘請心理專業人員進行心理評估,以理解這些人需要的是醫療或其他資源介入;除此之外,這些人經由短暫的住院治療或處遇戒治後,出院後的人際困擾、工作困境和生活壓力隨之而來,持續的社區治療或關懷介入更是重要,這些措施都需要政府願意投入更多的專業人力以落實,而非只是制定或修改法規而已。 本會未來將持續尋求立法委員的支持,推動促進心理健康相關法案的立法,也會重新檢視精神衛生法的立意精神,期待能讓此法更貼近民眾的需求及維護病人人權。本會也期待行政部門能重新檢視心理及口腔健康司的組織架構,提昇國民心理健康負責單位之位階,以表政府對民眾心理健康的重視;持續訂定並落實心理健康政策與措施,減少社會不幸事件的發生,以促進全民的心理健康與社會安寧。 新聞稿(2015.8.5)從零和遊戲到競和結局的反課綱--另一層心理健康與良性溝通的省思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新聞稿(2015.6.30)新北市八仙樂園疑似粉塵閃燃事件發生後,傷者與家屬原本平順的生活,一夕之間有了劇烈的變化,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言人林萃芬指出,傷者與家屬的心理往往錯綜複雜,初期的情緒反應困惑震驚,不理解何以災難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接下來則會轉為憤怒、自責,也有些人會陷入悲傷、哭泣、徬徨、害怕恐懼的情緒中。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理事長、高師大諮商心理與復健諮商研究所所長徐西森教授表示,意外事件受傷者最容易出現的心情與心聲是:「為什麼是我?」、「好痛啊!還要忍多久?」、「我的外表會怎樣?」、「我的人生該怎麼辦?」或「我完蛋了!」等。
2015.01.20今早在桃園市發生一起保齡球館大火,前往救援的6名消防隊員不幸殉職,深表哀悼。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將為此次意外事件的相關人員,義務提供專業的心理防護措施,以減輕心理創傷的發生。
殉職的六位消防隊員,其中有三位非桃園市民,但協助的義務責無旁貸。可轉發此訊息,以期需要利用相關資源的人士皆能盡量得到照護,祈求平安! ------------------------------------------------------------------------------------------------- 給關心桃園市新屋區消防人員意外事故的朋友們: 想必(1/20)的新聞一定令大家都相當震驚與錯愕,就在我們居住的桃園,罹難的消防人員可能是我們認識或不認識的朋友,但他們年輕的生命為保護大家生命財產的安全而殞落,令人深感遺憾與不捨。我們為罹難者表達最大的哀悼,以及為傷者、家屬及朋友們致上最深的關懷之意。 目前,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已聯繫衛生局表達願意義務提供專業服務的立場,並研擬提供協助的方式。 關於這起意外事件,如果您是傷者、倖存者或罹難者的家人、朋友、同事等等;或者,您曾經是重大事件罹難者的親友或倖存者;又或者,您本身有容易擔心、焦慮或情緒反應較大的狀況;我們想提醒大家,這幾天的新聞一定會不斷不斷的報導,很多消息、畫面和資訊會不斷的湧入我們的生活中。請務必記得照顧自己: 1.維持穩定正常的作息。 2.不要持續或不斷的更新或瀏覽資訊。 3.不舒服時請盡量找朋友、同學或家人陪伴。 4.不要熬夜、避免喝酒。 5.晚間要避免喝咖啡、濃茶,小孩避免甜食,以免失眠更難受。 如果您有上述狀況或相關經驗,在接下來的幾天開始出現: 1.經驗重現:心驚的畫面歷歷在目,不斷浮現,聲音或氣味揮之不去。被惡夢糾纏。不自覺「掉回過去」(flashback),情緒或行動反應強烈,如身歷其境,身心痛苦。 2.逃避或麻木:對於和那件悲劇相關的人、事、時、地、物敬而遠之,退避三舍。對外界活動漠不關心,失去興趣,不願參與。 3.神經過敏:焦慮警覺,輾轉反側,難以入眠或熟睡。暴躁易怒。 無法專注,心不在焉,神不守舍。有如驚弓之鳥,膽戰心驚,容易嚇一大跳。 或者,有時候我們在遭逢親友意外死亡時,還常會出現以下特有的本土化反應。 4.靈異經驗:怕黑,怕鬼,害怕死者回來,或者夢見死者(託夢)。把外物(照相機、麥克風、燈光、車門等)故障,解釋成靈異事件。彷彿聽到怪聲、看到白影、聞到氣息、認為東西被動過。 如果您或您的朋友有以上的狀況,在這幾天,可以說是人之常情,絕非病態。十之八九,應該會在幾天到幾週內自然改善,不至於長久影響到生活。所以您可以趁機告訴親友:「難怪你會覺得(這樣)或(那樣)……但這是很自然,很常見的。」「我也一樣,他也一樣,大家都多少和你一樣。」 然後,我們可以做的事情是:「信、運、同、轉」 「信」=信仰:參加法會或禪修,上寺廟燒香、拜拜、收驚、念經、求護身符、或集體禱告、望彌撒等,往往「如有神助」,能重拾對上天的信賴和人生的意義,逢凶化吉。 「運」=運動:從事有氧運動,讓自己喘喘氣和流流汗,或練氣功、打拳、瑜珈,或幫老人家做穴道推拿、刮痧、腳底按摩、芳香療法等體能保健,把壓力賀爾蒙排出體外。 「同」=同伴:和同鄉里的家人、親友、鄰居、寵物團聚,作伴,同樂或通電。不要離群索居,封閉自己。最好能把擔憂和慶幸都說出來,哭訴如同心靈洩洪,有紓解和整理的效果。 「轉」=轉移:要有事做,不管是勞力或勞心。最好能開始動手改善環境,幫助別人。或寄情於平日的工作、興趣或娛樂。這樣才能暫時把煩惱放下,避免鑽牛角尖,越陷越深。 如果,上述狀況持續超過數週,請主動尋求協助。相關的精神科、身心科、心理諮商所、心理治療所、張老師、生命線等等,都可以協助您。希望這件事情,桃園的民眾及相關市民都可以安然度過,有驚無險。 如有需要本公會服務的地方,請聯繫 桃園市諮商心理師公會104.1.20 (本文參考高雄市諮商心理師公會安心宣導 歡迎轉載) 為推動學生輔導工作法制化,有效解決學生輔導困境,建立友善校園環境,立法院在今(28)日,三讀通過「學生輔導法」。 本次推動學生輔導法立法,係積極回應當今校園的學生輔導需求,將各類法規中的學生輔導工作相關規定,加以整合,使各級學校輔導專責單位、人員資格、專業背景和經費編列等方面,有完整的法源依據,並透過學生輔導三級機制之建置與人力增置,有效解決教育現場各類問題,實現長久以來的理想與期待。
學生輔導法立法通過,對過往教育部長期深耕之學生輔導工作,有了重大突破,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專業化發展帶來新契機:如完備學生輔導三級體制、設置學生輔導諮商中心、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每校設置輔導教師、增置專業輔導人員、強化輔導網絡合作及提升教育人員輔導知能等,成為亞洲地區學校輔導體制制定專法之首創,亦為我國學校輔導工作開啟新紀元。 其立法重點摘述如下: 一、 各級主管機關應指定學生輔導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各項學生輔導工作之規劃與執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主管機關並應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定明其任務,除包括學生心理評估、學生輔導及輔導專業諮詢等相關事項外,亦兼具輔導教師支持網絡之功能。 二、 各級主管機關為促進學生輔導工作發展,應召開學生輔導諮詢會,並定明該諮詢會之任務及組成。 三、 定明學生輔導工作分為發展性輔導、介入性輔導及處遇性輔導三級架構,確立學生輔導三級制度之法源依據,提升學生輔導機制之重要性。 四、 定明學校校長、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均負有學生輔導之責任,學校各行政單位亦有共同推動及執行相關學生輔導工作之職責;學校執行學生輔導工作,必要時,得結合學生輔導諮商中心、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家庭教育中心等資源,並得請求相關機關(構)協助。 五、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應召開學生輔導工作委員會,定明其任務及組成,以整合全校資源推動學生輔導工作;學校應由專責單位或專責人員辦理及落實學生輔導工作。 六、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輔導教師之員額編制,奠基於國民教育法第10條逐年增置專任輔導教師之基礎,除106年7月31日前將完成設置3,072名專任輔導教師外,自106年8月1日起將再依本法規定逐年增置。未來公私立高中以下學校每校均需置專任輔導教師,並再依班級數增置,全國預計將置8,158名專任輔導教師;較現行相關法令規定增加5,086人,將可大幅提升學校輔導能量。 七、 定明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主管機關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社工師或心理師)之規定,未來將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747名;並定明專科以上學校每1,200學生應置專業輔導人員1人,健全三級輔導體制及人力,以提供學生輔導服務。 八、 各級主管機關應推動教師及專業輔導人員之輔導知能職前教育及在職進修,且學校應定期辦理教職員工輔導知能研習,協助輔導人力接受在職進修及提升工作成效,以持續強化輔導人員之專業知能。 九、 學校及各級主管機關須定期辦理評鑑,以維護品質及績效;學校應提供轉銜輔導及服務以銜接學生輔導需求之相關機制,未來立法通過後,教育部將另訂子法,並建立學生通報系統,落實學校間之轉銜輔導工作。 教育部感謝立法委員關心學生輔導工作,重視且極力促成學生輔導三級體制之建置,協助學校及主管機關落實推動學生輔導工作,並對本法大力支持,本法三讀通過後,可更加強學生輔導網絡的聯繫與合作,促進與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全人發展,建立安全且平等的友善校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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